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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涉黑高利贷更要严惩
莫开伟

最近,山东菏泽成武县多家中小民营企业因高利贷陷入绝境,放贷者采取种种手段逼企业还贷,最终不少企业濒临破产。

高利贷是银行信贷有效供给不足的“孽生物”。长期以来,由于对民间借贷和高利贷尚缺乏更严格明确的法律约束,对高利贷监管还有疏漏,有些以典当、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面目出现、披着合法外衣行高利贷活动,其社会弊端日显。

高利贷活动偏离金融正轨,成了经济肌体上的毒瘤。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对高利贷活动不能熟视无睹,更不能心慈手软,对披着合法外衣暗地从事高利借贷活动的组织,要坚决取缔。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更加有效的社会监管体系,加快立法步伐。同时,要保护正当民间借贷活动,为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金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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