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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全生产无“假期”
王轶辰

佳节将至,必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在企业生产和公共场所、道路交通等方面,抓好安全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排查安全隐患,强化预警预防,坚决堵住安全生产漏洞

“岁末年初,事故易出。”这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句老话,近段时间接连发生的安全事故再次验证了这个道理。“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露爆炸特别重大事故之后的一个半月内,在煤矿、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等领域又相继发生了多起事故,惨剧连连。

血的教训必须深刻汲取,一起起事故警醒我们,佳节将至,更应该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而生产和生活恰恰是这根弦上永远绕不过的两大主题。

工矿企业是安全生产重要的主体单位。进入岁尾,不少企业都会选择突击赶产。为了赶速度、追效益,一些企业在生产和安全“天平”上放置的砝码就会悄然发生变化,放松管理、超负荷生产、忽视运维检修,成为岁末年初时很多企业的常态;另一方面,随着节日的气氛逐渐浓厚,一些企业职工也容易出现思想放松,忽略安全操作规范的情况,这些都为安全生产带来极大威胁。比如,河南大峪沟煤矿发生的透水事故和常德烟花爆竹厂的爆炸事故就是因为违规生产,盲目追求效益,从而酿成了悲剧。

公共场所、道路交通和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也是安全监管不容忽视的重点区域。临近过年,购置年货、祭祀庆典、走亲串友等集体活动增多,人员短时间内在商场、公园、车站等场所大量聚集给安全工作带来的压力更是超乎平常,再加上一些地方和部门重视不够,缺少有效应对措施,大大增加了事故率。比如,宁夏西吉县集体活动中发生的踩踏事故,就是因为人员密集,又没有相应的应急预案造成的。

可见,安全事故的背后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和周期性,而岁末年初、佳节期间正是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因此,当前要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有关单位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首先,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树立安全意识,加强隐患排查,对一线从业人员加强提醒和监督,做好应急预案,坚决做到不让效益“抢”走安全。安监部门也应加大安全生产巡查监督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罚,坚决不留隐患,为企业撑起安全“保护伞”。

其次,相关部门有必要加强对商场、集市、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特别是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同时,针对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全面检查也不能放过。

再次,春运即将开始,广大群众将集中出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极大的压力。公路、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部门必须加强应急值守和处置,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预警预防,切实做好应对极端天气、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的运输保障,让回家的路更加安全。

总之,安全生产没有“假期”。越是假期,越要狠抓安全生产,尤其要突出抓好煤矿、化工、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堵住安全生产漏洞,莫让“节日”变成“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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