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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过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辽宁“三公”经费同比下降67.3%
本报记者 张允强 苏大鹏

1月7日,记者走进大连市人代会开幕会场,除了入口处一个1平方米左右的纸质会场指示图,不见花草绿植,不见会议背景板,不见香烟水果。

不久前召开的大连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午9点开会,不到11点就结束了。与会者感慨:“开会效率高,太好了!”

这些变化只是辽宁进行整改的一个缩影。改必求实,以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通过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截至2013年12月16日,辽宁省本级“三公”经费总额比上年减少5.1亿元,下降67.3%。

辽宁省委成立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围绕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等方面,确定了23项重点整治任务。

在解决超面积办公用房专项整治工作中,规定“不得放宽标准,不得避重就轻,不得随意变通”的整治工作三项基本原则。目前,全省48名在职省级领导干部中24名超标准面积的均已全部按照中央规定的标准整改完毕。21名省级离退休领导干部全部腾退了原单位配备的办公用房,上交了钥匙。截至2013年12月26日,辽宁省已完成调整办公用房408间,调整面积8980平方米,涉及人数1632人;分割办公用房105间,分割面积1890平方米,调整人数315人;12名厅局领导干部已腾退多占12间办公用房,面积232平方米。

如今在辽宁,各种会议和简报数量大幅下降,一些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会议合并召开。通过整治,全省较上年同期精简会议4511个,精减文件10042个,清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645个。针对群众反映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存在强制收费、超标准收费等问题,辽宁省工商局决定自2013年起,停收工商机关所属社团组织会费,仅此一项每年为全省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减负2亿元。与此同时,辽宁省质监局也取消7项收费项目、降低40项收费标准,所属的各级、各类协会停止了对企业的一切收费,每年减免企业负担近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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