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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留住廉价药 政府别缺位
廖海金

近年来,药品市场时常出现一些廉价药“失踪”的现象,引起广泛关注。与此同时,换剂型、换名称的同类药品却层出不穷,且价格悬殊。比如,一瓶普通维生素C等片剂一般只要几元,而部分维生素胶囊类药品却在100元左右。老百姓之所以看病贵、看病难,与此类怪现象的存在不无关系。

部分廉价药为何难觅呢?这主要是因为现行的药品招标方式过分强调控制价格,而很少考虑到药品的实际供应。很多基本药物在数次招标“血拼”之后,变成了“白菜价”、“地板价”,要么“有价无市”,要么“中标即死”。随着生产、销售成本不断增加,药企不愿生产、经营这些利润很低的药。并且,药企只需改变药物剂型、规格、包装,部分“老药”就能摇身一变成为“新药”,既可规避降价政策,还能使价格翻倍,何乐而不为?此外,廉价药难买也同部分医生热衷开高价药有关。

诚然,对于廉价药的消失,药厂、药商、医院以及医生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指望让市场化的企业充当不计成本的“活雷锋”,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需要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发挥作用,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让淡出已久的廉价药能够“重出江湖”。

首先,可制定廉价药目录。在明确廉价药物遴选标准的基础上,由政府组织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医学和药学专家参与疾病治疗指南的修订,为廉价经典药界定概念,划定应用范围。同时,将价格低廉、疗效显著、有一定市场需求的药品纳入廉价药目录,提高报销比例,保障廉价药的市场供应。

其次,对廉价药实行政策倾斜。药品作为特殊商品,不能回避商品的属性。药品价格必须反映其价值,必须与市场需求相结合。一方面,要注重市场规律,调整药物定价机制,给企业合理的利润空间,吸引更多的药企参与到廉价药生产中来,打破药物生产销售的垄断局面。另一方面,通过为廉价药定点生产企业减税、补贴等温和的经济手段,激励企业生产经营廉价药的积极性。

第三,建立促进医院使用廉价药的激励机制。唯有从根本上截断“以药养医”这一利益链条,廉价药才有望回到药房。同时,要建立廉价特效药储备制度,进一步完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补偿力度,为廉价药设立“绿色通道”。具体来说,要变“药中取利”为“医中取酬”,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使医生通过医疗服务就能获得与其付出相应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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