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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批假媒体、假媒体机构、假记者案件被查处
金晶

本报北京1月13日讯 记者金晶报道: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近期发出打击假媒体、假媒体机构、假记者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该办公室今天又通报了一批各地查处的重点案件。

山西临汾“7·21”记者敲诈勒索案。2013年1月,《西部时报》甘肃记者站站长马玉华向山西襄汾县文物旅游局发送一份由其编写署名马克的《县委书记出游遇“少女”违规入编滋生腐败》的稿件,并将此稿登载在多家网站。随后,他以删帖需要公关、花钱为由,向县文物旅游局索要80万元,最低50万元。经进一步查明,马玉华、田华、于健康三人合伙先后敲诈35万余元。2013年12月23日,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马玉华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田华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于健康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河北石家庄假记者敲诈勒索案。2013年9月以来,马某某等9人持私自制作的“中国社会新闻调查证”、“河北电视台记者证”,进行所谓“采访”,敲诈勒索5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等4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正在追逃其他5名犯罪嫌疑人。

山东青岛“11·25”非法经营报刊案。2013年6月,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先后捣毁4个非法报刊批销窝点,抓获丛某某、梁某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收缴非法报刊30余种、2万余份(册)。经查,2010年以来,丛某某、梁某某涉嫌销售非法报刊总量达1100万份。

江西南昌“10·18”非法经营报刊案。2013年10月,南昌市公安局发现,东湖区姜某涉嫌大量生产批销非法报刊。经立案侦查,当场收缴非法报刊6万余份,犯罪嫌疑人姜某被依法刑事拘留。经查,2012年以来,姜某擅自制作非法报刊,然后发货至北京、天津等省市的报刊发行商,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2013年11月22日,姜某被依法逮捕。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江西九江“3·01”军情类非法报刊案。江西省庐山市“扫黄打非”部门发现,部分民营书店、书摊经营的《时事参考》、《看军事》等军情类报刊涉嫌为非法出版物。经查,上述军情类报刊供货渠道来源于南昌市一个制售团伙。2013年8月,警方将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获,当场收缴各类非法报刊4万余册。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山东临沂印刷非法医疗类报刊案。2013年12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根据举报线索,查获了位于临沂市内的4家印刷非法医疗类报刊企业。执法人员当场查缴非法医疗类刊物共计16种11.42万册,相关散页和报纸共计4.7万张。随后,临沂市文化执法部门对涉案的现代美彩印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3.76万元及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其他两家涉案印刷企业作出罚款5万元和停业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当地公安机关对涉案的辰帮纸业有限公司擅自印刷非法医疗类刊物立案调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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