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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4年1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监会发文加强新股发行监管
市盈率偏高发行人须提示风险
记者谢慧 温济聪

本报北京1月12日讯 记者谢慧 温济聪报道:证监会今天晚间发布紧急公告,为就进一步加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监管,证监会抽查询价、路演过程,并要求拟定发行市盈率偏高的发行人在申购前3周连续提示风险等。

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将对发行人的询价、路演过程进行抽查,发现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路演推介过程中使用除招股意向书等公开信息以外的发行人其他信息的中止其发行,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发行人、主承销商采取监管措施,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处理。

根据公告,如拟定的发行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上限)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前3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

(相关报道见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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