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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互联网金融三条“红线”不能碰
本报记者 钱箐旎

过去一年里,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得到快速发展。受此影响,传统银行逐渐改进原有理念、思维和服务方式,不断开拓创新。

1月11日在北京举办的第十一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暨银行业高峰论坛上,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提出,在创新过程中,要坚持“栅栏原则”,把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始终放在首位,所有银行在金融互联网创新上必须遵循线上、线下的一致性原则。

尽管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在渠道、数据和识别等3方面具有较大优势,但互联网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也就是风险的管理。互联网不但没有消除传统风险,而且产生了新的风险形式。

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副司长徐诺金认为,传统银行是监管非常严格的行业,需要高素质的人才和高成本的资本金。银行的经营管理活动要遵循严格的业务监管指标,对流动性指标、资本金、资金投向比例关系等都有严格要求。

“在互联网金融大热的今天,需要保持一份冷静。”徐诺金表示,互联网金融存在不少风险,有3条红线一定不能碰:一是乱集资的红线;二是吸收公众存款的红线;三是诈骗的红线。

需要看到,银行和企业在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可以在不同的边界中进行创新,但并不是在同一个层次上相互竞争。“与传统金融服务相比,互联网并没有改变传统的金融模式,它只是提供了中介和服务的新渠道。金融服务的对象工具没有根本变化,说到底互联网金融就是技术和媒介。”王岩岫说。

中国银行电子银行部助理总经理董俊峰认为,金融服务的对象应该按照客户来区分。在公司金融、金融市场和多元化经营领域,由于有很高的能力和技术门槛、很高的资本金和流动性要求,以及很强的监管壁垒,因此互联网公司与P2P都很难渗透。

在个人金融方面,董俊峰认为在该领域有相当大的脱媒成分,比如信用卡线上收单、活期存款、理财产品的销售等,在这一领域,互联网金融进入是为客户提供了更多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是通过承担风险而获取收益的业务,有的风险是企业自身管理控制的内化风险,有的是企业自身经营的风险。由于互联网交易具有非面对面的特征,使得业务处理机制呈现后台化、隐性化特征,这就导致有些消费者在网上购物的支付过程中出现被骗,很多P2P网站也涉及其中。

“作为金融监管者,我们始终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同时大力倡导保护金融消费者,防止互联网发生任何风险。”王岩岫指出,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创新始终做到“5个知道”。一要知道自己的风险,包括操作和法律风险;二要始终关注业务风险;三要始终关注产品风险,产品是否合适销售,是否给客户带来风险;四要始终关注交易对手的风险,你的交易对手存在什么样的风险,能否进行交易;五要关注客户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在内的其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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