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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4年1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正加快推进
将组建出台相关机构和法规条例
记者黄晓芳

本报北京1月11日讯 记者黄晓芳报道:为实施以土地为核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国土资源部将按中央部署,协调有关部门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快组建不动产登记局,扎实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今日在2014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上说,建立实施以土地为核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我国产权管理体制机制的重大改革,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当前,统一登记机构、统一登记依据、统一登记簿证、统一登记信息平台,要逐个落实。重点是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顶层设计,制度安排。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等有关要求,首先落实好统一登记机构和统一登记依据,尽快协调有关部门,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快组建不动产登记局,机构人员要到位,加强工作支撑。

据介绍,今年我国将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为全面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法规依据。国土资源部及有关部门将建立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制定统一登记簿证。逐步以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为基础,整合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和查询服务系统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抓紧制定统一的登记簿和证书等登记文书,研究编制不动产产权产籍调查规程和相关标准。进一步加快农村地籍调查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完善确权政策,落实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土地权益,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做好衔接,同时积极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引导土地股份制改革。

会议要求,有的地方特别是一些大城市,土地、房屋行政管理在一个部门,统一登记已经有很好的基础,要积极与其他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把工作再向前推一步,为全国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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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更好地落实物权法规定,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

2013年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减少办证环节,减轻群众负担。一是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二是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三是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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