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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201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已整改逾3578亿元
记者曾金华 崔文苑

○ 整改问题金额3578.52亿元

○ 整改违规征地用地51.97万亩

○ 挽回和避免损失389.64亿元

○ 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998项

○ 1204人被依法依纪处理

本报北京1月10日讯 记者曾金华 崔文苑报道:审计署今天发布2014年第1号公告,公布201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公告显示,截至2013年10月底,各被审计单位通过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补征税款、收回贷(借)款、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3578.52亿元,通过补办手续、清退土地等方式整改违规征地用地51.97万亩,挽回和避免损失389.64亿元;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998项。审计发现的175起案件线索及其他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有1204人被依法依纪处理。

在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方面,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针对部分地方违规集资30.59亿元问题,财政部下发了督促有关地区核查整改违规集资问题的通知,目前各地已整改到位9.05亿元。

针对部分地区债务增长较快问题,财政部进行了债权债务对账,进一步夯实债务数据基础,强化债务监管。有7个省、市级政府已制定和完善了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4个省级政府正在研究出台相关制度,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的管理。

地方债务管理不规范、融资平台公司清理不到位问题方面,对于违规为817.67亿元债务提供担保以及以虚假或不合规抵押融资262.38亿元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正在通过协商解除担保协议、撤销承诺函、被担保单位筹集自有资金归还等方式积极整改;对于55家“退出类”融资平台公司未完全剥离政府性债务或公益性融资任务问题,有关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已采取措施剥离政府性债务,或将融资平台公司政府性债务纳入债务统计范围。

在民生及资源环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面,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地方政府分工协作、强化问责,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及时归还原资金渠道或上缴国库、清理收回或者补缴土地出让金、补缴房屋差价款;二是逐一核实清理周转出租保障性住房情况,视不同情况腾退住房、收回自住、补建或加收租金;三是切实加强审核,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资格、停发追回租赁补贴、清退住房或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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