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决定自2013年12月起,开展为期1年的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惩侵害医患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近年来,“医闹”、“医托”、“号贩子”等医疗行业乱象屡现,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影响恶劣。究其原因,一是因为医疗资源持续紧张且在地区间、城乡间不均衡,不能充分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二是因为在医患关系中,患者一方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一旦出现医疗纠纷,维权困难;三是因为缺乏正常的医患纠纷调解渠道,一旦出现医患矛盾,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疏解。
彻底铲除“医闹”是一个系统工程。相关部门要严厉打击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医闹”分子;医疗机构要倡导高尚的医德、医风,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患者及其家属应当保持理性,一旦出现医患矛盾,应当寻找正常、规范的解决渠道;社会各有关方面要积极建立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机构投诉管理衔接机制,及时引导医疗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化解,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升级。而这一切的前提,若说从根本上铲除“医闹”等现象产生的土壤,则需要继续积极推进医改,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就医需求和医疗资源缺乏与不均衡之间的矛盾,包括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和转诊诊疗制度等。
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在严厉打击的同时,各地要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体系建设,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力争2014年底覆盖75%的县级行政区域;鼓励各地探索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大力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力争覆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并要求各地开展涉医矛盾隐患大排查,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医患矛盾的预防、化解工作。
有了这些措施,加上患者及其家属的理性诉求和医改带来的医疗资源的日渐均衡和充足,“医闹”等违法犯罪行为必将无处遁形。
需要指出的是,铲除“医闹”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长期工程,打击行动不能“一打而过”,必须以此为契机,建立起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