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7日讯 记者王轶辰报道: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逐步完善矿用安标产品、设备使用年限、售后服务、维修保养等标准规范。进一步明确生产企业、使用企业对矿用安标产品承担的相应职责,督促产品生产企业完善售后服务体系,督促使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自2014年起,每年必须对重点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依法依规暂停或撤销其相关产品的安全标志。以核查矿山企业采购产品与矿用安标检验样品的一致性为重点,每年核查矿山企业不少于1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