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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三角”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启动
协调解决区域突出大气环境问题

据新华社上海1月7日电 (记者杨金志) 由长三角三省一市和国家八部委组成的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7日启动,并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明确了协作机制的五项具体职能,以及近期要着重抓好的十个方面协作和联合行动。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上海市市长杨雄、江苏省省长李学勇、浙江省省长李强、安徽省省长王学军、国务院副秘书长丁向阳,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负责同志和三省一市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明确五项具体职能:一是协调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在长三角区域的贯彻落实;二是研究长三角区域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大问题;三是推进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协调解决区域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四是推动长三角区域在节能减排、污染排放、产业准入和淘汰等方面环境标准的逐步对接统一;五是推进落实长三角区域大气环境信息共享、预报预警、应急联动、联合执法和科研合作。

会议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行了协调和部署:一是严控燃煤消耗总量,加快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大力推进中小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二是严控产能过剩,加快污染企业结构调整和高标准治理;三是加强交通污染治理,加快落实油品升级,全面淘汰黄标车;四是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对建设工地、道路保洁、渣土运输、堆场作业落实扬尘控制规范措施;五是通过法律、技术、经济等多种措施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六是加强大气重污染预警应急联动,加快建成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预测预报体系;七是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和标准的逐步对接,优先推进油品标准、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重点污染源排放标准实施的对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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