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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发展改革委:深化价格改革要做好“放、建、保”
林火灿

本报北京1月6日讯 记者林火灿报道:在今天举行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表示,全面深化价格改革的重点在于做好“放、建、保”3方面工作。

徐绍史说,今年的价格改革和监管要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核心,加强和完善价格调控;以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为重点,全面深化价格改革;以保障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价格服务和监管。

徐绍史表示,“放”就是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坚决交给市场;暂时不具备放开条件的,要遵循价值规律,建立健全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应的价格动态机制。“建”就是建立有利于促进节能环保,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差别化政策体系,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保”就是保基本、促公平,民生领域价格改革应合理区分基本和非基本需求,完善居民生活用电、用气、用水等方面的阶梯价格制度。

表彰会上,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等38个先进集体和李丽萍等22个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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