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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4年1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律己”实为“打假”
企业联手保护“大连海参”
记者苏大鹏

本报讯 记者苏大鹏报道:设在大连的全国19家海参龙头企业日前签署“诚信公约”并联手成立诚信联盟,明确在本企业海参产品外包装上标注产地信息,信息造假将接受联盟严厉处罚。

近年来,海参产品不断赢得消费者青睐。其中最有品牌价值的当属“大连海参”。作为全国第一个海参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大连海参历史悠久,品质优良,全国海参行业13个“中国驰名商标”中,大连独占11个。但受利益驱动,一些沿海地区将当地养殖的海参标上“大连海参”,将非野生海参标上“野生海参”,导致海参消费市场产地、生长环境标识混乱,消费者难辨真伪。假冒产品充斥市场,让“大连海参”面临品牌受损的窘境。

大连海参商会会长、獐子岛集团董事长吴厚刚说:“我们之所以这样做,不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也不是排斥其他产地海参、搞地区保护主义。而是从规范自己出发,保护诚实守信的品牌、保护消费者知情权、保护来之不易的海参兴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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