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国家卫生计生委今日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审议通过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会议要求,各地要科学制定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落实备案制度。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期保健、助产和计划生育服务。巩固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坚持行之有效的服务管理措施。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问题。依法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严肃查处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加快实现县乡级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个案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防止生育水平出现大的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