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1日起,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新规定、新举措正式施行。新变化托起新希望,中华儿女将携手再出发,迈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正式启动。在接下来的3个月里,约300万名普查人员将对全国1000多万户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约6000万名个体经营户进行入户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普查的主要数据将在2014年下半年对外公布。
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此举将加快淘汰电解铝等过剩行业落后产能,运用价格杠杆减少资源和能源过度消耗。
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将进一步降低。
外汇掉期和货币掉期业务准入管理进一步简化。《关于调整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管理的通知》正式实施,提出的各项新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国内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市场功能,便利企业、银行等市场主体管理汇率风险。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开始实施。政策调整旨在进一步支持养老保险事业发展,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年金参保者均可享受递延纳税好处,部分参保者还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个税税负。
部分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760多种进口商品将享受低于最惠国税率的年度进口暂定税率。比如,“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配方奶粉”执行5%的进口商品暂定税率,此前的最惠国税率则是15%,关税降低将改善居民生活水平。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标准进一步提高。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并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标准的动态增长机制。
部门决算更加公开透明。随着《部门决算管理制度》施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综合预算管理规定,如实反映年度内全部收支,不得隐匿收入或虚列支出。各部门应当自本级财政部门批复决算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决算。
会议费管理更加严格。《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新《办法》规定,开会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新《办法》还规定,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用房不得安排高档套房;用餐为自助餐,严禁高档菜肴,不宴请,不上烟酒。违反规定的,将追究会议举办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