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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有点晕
朱慧卿作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13年10月实施以来,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但据报道,部分经销商千方百计规避应尽的“三包”义务,要求消费者必须在生产者授权的4S店保养,对车辆任何加装、改装都需经企业允许,等等。这些“霸王条款”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需要质检等部门完善措施进行规范。 (时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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