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伟报道:为培育航空客运市场,海口市出台《鼓励航空客运市场开发暂行办法》,从2014年1月1日起,注册飞机、过夜飞机、引进基地公司、新开国内航线、淡季新增航班、港澳台地区、亚洲航线和洲际航线、机场旅客年吞吐量等都可获得相应奖励。
据了解,海口旅游客源与收入来源三部分:一是空中,占60%;二是海上,占30%;三是岛内,占10%。海口出台航空奖励政策始于2006年,伴随航空奖励金额逐年递增,海口的过夜游客和旅游收入也快速发展。历经8年的海口航空奖励政策,政府共投入资金2.05亿元。重金奖励航空客运换来的是海口旅游市场持续火热。2013年上半年,海口接待国内外过夜游客465.49万人次,同比增长8.9%;旅游总收入53.26亿元,同比增长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