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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2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带动旅游市场
海口鼓励发展航空客运
记者何伟

本报讯 记者何伟报道:为培育航空客运市场,海口市出台《鼓励航空客运市场开发暂行办法》,从2014年1月1日起,注册飞机、过夜飞机、引进基地公司、新开国内航线、淡季新增航班、港澳台地区、亚洲航线和洲际航线、机场旅客年吞吐量等都可获得相应奖励。

据了解,海口旅游客源与收入来源三部分:一是空中,占60%;二是海上,占30%;三是岛内,占10%。海口出台航空奖励政策始于2006年,伴随航空奖励金额逐年递增,海口的过夜游客和旅游收入也快速发展。历经8年的海口航空奖励政策,政府共投入资金2.05亿元。重金奖励航空客运换来的是海口旅游市场持续火热。2013年上半年,海口接待国内外过夜游客465.49万人次,同比增长8.9%;旅游总收入53.26亿元,同比增长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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