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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2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青山工程”染绿辽沈大地
记者张允强

本报讯 记者张允强报道:为减少矿山开发等对山区环境的不利影响,保护好生态环境,辽宁从转变机制上做文章,于近年启动以矿山及其他工程生态治理为重点的“青山工程”,改变传统治山治水方式。该省还开创性地组建了青山保护局,编制了《青山保护规划》,出台了《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从而理顺了管理体制、机制,明确了治理和执法主体。

辽宁矿藏资源丰富,全省8493座矿山,大部分没有恢复植被,加上“小开荒”、畜禽散养、林地放牧长期屡禁不止,蚕食了大量森林资源,留下了自然灾害频发的隐患。由于长期缺乏有效监管,加之部门责任不清,造成一些地区水土流失严重。

据悉,该省实施“青山工程”2年多来,破损的山体再次恢复了绿色,废弃的矿山焕发了生机,尤其是在矿区附近生活的百姓更是切身感受到了生态转变带来的好处。目前,已恢复植被面积71465亩,成林后,每年可吸收二氧化碳4.3万吨,释放氧气2.9万吨,滞尘7.1万吨,较无立木林地多蓄水142万立方米。

矿山生态治理带动了地方经济腾飞。矿山生态治理工程开始至今已累计投资29.2亿元,带动了上下游产业,提供了大量的工作岗位,拉动了地方经济。在已经治理完毕的28335亩废弃矿山土地中,已提供工商业用地18748亩,已开发利用4491亩,落地企业46个,投资39.3亿元。预计全部开发利用后,落户企业投资规模将近200亿元,年创税约10亿元;可提供土地复垦6633亩,每年生产粮食近900万斤,年收入约900万元。

辽宁省青山保护局局长侯喜丰表示:“青山工程”并非简单意义上的绿化荒山,而是与土地整理、城镇化建设、工业区建设项目和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紧密结合,依托“造绿、造地、造园、造城”等工程,充分放大“青山工程”的内涵和效应,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逐步形成青山绿化、土地集约、招商建业、反哺青山长效机制的治理模式。

截至目前,辽宁省已完成矿山治理面积9.98万亩,其中恢复植被面积71465亩,提供工商业用地18748亩,恢复耕地6633亩,建成公园、休闲广场类用地2954亩,累计投入资金29.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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