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祝君壁报道:2013年以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切实转变作风,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在保健食品“打四非”行动中,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督查督办保健食品重大违法案件共62个,涉及全国17个省(区、市),提振了公众的消费信心。截至10月底,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检查保健食品企业49.01万家次,发出协查8111批,立案10698起;查扣违法保健食品136.5万盒(瓶)、192.6万粒散装胶囊和4000公斤原料,涉案货值5亿多元,罚没金额近8万元;责令停产停业797家,吊销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47家;移送公安部门违法案件468件,移送工商部门非法宣传案件3907件;抽验保健食品13669批次,检出不合格产品1688批次。
药品安全是人民群众高度关切的问题。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于7月17日召开全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药品领域“两打两建”行动。截至9月底,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立案4794件,其中58个案件被总局列为重点案件,并对20个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专项行动期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194家境内违法网站移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予以关闭;对609家境外违法网站移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予以屏蔽;利用中美合作机制,向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驻华办公室移送处理服务器设在美国的非法网站167家;公开曝光47个严重违法网站。
乳制品质量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经济社会问题。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把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着力建章立制,严格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
6月16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质检总局等9个部门共同起草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正式对外发布。《意见》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经营单位、监管部门的责任以及工作重点提出要求,明确了“五不准”政策,即不准委托加工、不准贴牌生产、不准分装生产、不准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准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意见》同时提出婴幼儿配方乳粉试行药店专柜销售等政策,受到公众广泛关注。
为全面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行动,依法从严监管,与有关部门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支持媒体和消费者参与监督,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