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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2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决定下放28项事权 拟取消29项收费
海口精简行政审批激发社会活力
本报记者 何 伟

“以前给高龄老人申请补贴要跑好几次,现在家门口就能申请,方便多了。”海南海口市滨海新村社区居委会主任刘蓉感叹道。她经常要为群众办养老保险、低保、高龄补贴,现在村(居)、镇(街)、区三级联动审批让她摆脱了“奔波之苦”。

海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邓小刚告诉记者,海口市政府常务会议一次性原则通过了《关于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关于取消免征搁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决定》、《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3个文件,决定进一步将28项行政管理事项下放到区,并拟取消免征搁置2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从而实现行政审批的再简化。

海口《关于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提出了多项便民措施,如符合规划的个人宅基地住宅建设,可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个体工商户登记下放到各工商所等。

此外,海口对行政事业收费事项进行了彻底清理。如以前开具“海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收费专用票据”、“海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每本要收取财政票据工本费9.5元,现在初审意见明确表示“取消该项收费”。邓小刚说:“今后办理户口簿、户口准迁证,不再收取工本费;财政票据工本费、义务植树绿化费也同时取消。”

记者了解到,海口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中职学生学费、档案证明费等,免征的收费项目包括收养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植物检疫费等。

在进一步放权减费的同时,海口还不断创新行政审批工作方式。他们归并行政审批职能,同一审批权限向一名分管领导集中,严禁多人审批。行政审批办向市(区)政府服务中心集中,除街道、镇派出机构经批准就近审批外,所有行政审批工作一律在中心完成,严禁“体外循环、两头受理”。

“实施证、照、文集中制发制度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了审批环节、压缩了审批时限。”邓小刚介绍,海口对所有涉及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证照文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制作了证照文文字模板和电子模板,完成了行政审批系统的升级改造。

改革激发了社会创业热情,日前记者在海口市政务中心看到,“个体工商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等热门业务窗口人满为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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