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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2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检察开放日”迎来非公经济人士
本报记者 李万祥
非公经济企业家在人民检察史展览陈列室参观。 丸 子摄

“这是方工,北京的检察官”、“那是内蒙古的张章宝”……12月17日下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史展览陈列室的英模照片墙前,还没等讲解员介绍,大家就说出了几个名字。当天,20多位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家应邀参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第七次“检察开放日”。

“以前只从电视上看到高检院,第一次实地感受,我很激动。”江苏企业家蒋霞萍告诉记者,她很珍惜参加开放日的机会,提前一天就赶到了北京。

此次“检察开放日”的主题是“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立足检察职能,为国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说,举办这次活动,一方面想让非公经济人士增进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另一方面,想就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是怎么工作的?他们平常的工作状态是怎样的?带着疑问,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常韧陪同下,企业家代表参观了高检院机关的部分工作场所。

“民事案件被录入系统需要什么‘门槛’?”“全国检察机关的3369个案管中心都能用上统一的业务系统吗?”在高检院案件管理中心,企业家们表现出浓厚兴趣。对此,案管办负责人逐一回答。

随后,企业家们还参观了“12309”举报电话办公现场和高检院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高检院收录的举报信息是实名的还是匿名的?”北京企业家齐建新询问一位工作人员。“有匿名的也有实名的,但我们鼓励实名举报,这有利于核实线索、开展侦查。”工作人员回答。

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中心,不少代表在入口处拿起职务犯罪预防资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引》等浏览。听完工作人员介绍后,有代表提问,“列入高检院行贿‘黑名单’的有多少单位啊?”“9万多件行贿犯罪案件登录在案,每件的犯罪主体为一个单位。”预防厅有关负责人这样回答。

“深入推进‘阳光检务’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胡泽君表示,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通过开展联合调研,扩大工商联组织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担任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比例,诚恳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没来前,觉得高检院有些神秘,来了之后觉得很亲切。希望高检院举办更多‘检察开放日’!”活动结束后,来自重庆的企业家苏玉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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