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崔文苑报道:财政部日前发布消息显示,2013年中央财政下拨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三省区森林植被恢复费1.12亿元,促进当地植树造林和植被恢复等工作,推动生态环境建设。
财政部农业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森林植被恢复费是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用林地,而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预缴的费用。这些费用专项用于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包括调查规划设计、整地、造林、抚育、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资源管护等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