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飞北京的机长需会二类盲降”的消息,引起舆论关注,诸如“不能用‘盲降’来应对雾霾”、“不能牺牲飞行安全保准点率”的议论夹杂其间。民航局提出飞机“盲降”是否为了应对雾霾天气?此举真会引起安全问题吗?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民航业来说,“盲降”是早已存在的概念,并非针对雾霾天气条件而新近提出。华欧航空培训中心机务培训经理郭晓东介绍,“盲降”全称“仪表着陆系统ILS”,是国际民航组织早在1947年即确认的国际标准着陆设备,乃飞机进近和着陆引导的国际标准系统。盲降系统并不是一项新技术,在低天气标准或飞行员看不到任何目视参考的天气条件下,飞行员可以依靠仪表着陆系统引导飞机进近着陆。
此次消息中提到的“二类盲降”,则是国际民航组织根据盲降的精密度和着陆标准进行分类中的一类。国际民航组织把盲降统一划分为一类盲降、二类盲降和三类盲降,最低标准是一类盲降,天气标准为前方能见度不低于800米或跑道视程不小于550米,着陆决断高度不低于60米;其次是二类盲降,能见度为400米或跑道视程不小于350米,着陆最低标准的决断高度不低于30米;三类盲降是飞机起降的最高标准,在肉眼什么也看不见的情况下,完全依靠仪器就能实现飞机起降。民航史上第一次使用三类盲降运行的商业航班,早在1969年1月就于巴黎安全着陆。
从国际民航组织对“盲降”的定义和划分标准可以看出,这一名词是行业专用术语,与飞行标准、设备有关,其设立也是对飞行员资质的标准化要求。从实际应用来看,“盲降”设备技术的采用,对于提升航班在不良气候条件下的运行效率是有帮助的。消息中提到的“运营旅客吞吐量排名前10位机场至首都机场的航班机长,自2014年1月1日始,必须具备Ⅱ类盲降运行资格”这一要求,民航局早在今年春运期间就已提出。今年10月份民航局下发《做好航班正常工作若干规定》强调,“为切实提高低能见度天气条件下的航班运行效率,民航局已于今年2月,对全国8个旅客吞吐量2000万人次以上、18个旅客吞吐量500万至2000万人次的大中型机场,分别提出了安装、使用Ⅱ、Ⅲ类盲降系统的实施方案”。民航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措施的出台,根本目的是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提升航班运行效率,并不是单独针对雾霾天气而提出的。
据业内人士介绍,“盲降”系统在我国很多机场早已得到应用,安全性能也已被充分检验。比如,首都国际机场就是国内第一家拥有二类盲降跑道的机场。华北空管局总工程师颜晓东此前也向记者表示,首都国际机场1994年就开始实施二类盲降,“受天气影响,去年首都国际机场多次启动过二类盲降”。目前,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已经建成三类盲降系统。成都双流、西安咸阳、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等几个机场拥有二类盲降系统。盲降已具备成熟的技术手段与严格的管控程序,旅客完全不必为之产生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