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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2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互为属地 互为口岸
青岛济南长沙开展区域通关合作
记者刘成、通讯员陈星华

本报讯 记者刘成、通讯员陈星华报道:日前,青岛海关与济南、长沙海关分别在青岛签订区域通关合作备忘录,这标志着青岛海关与上述海关正式启动互为属地、互为口岸的区域通关合作模式。至此,青岛海关区域通关合作范围扩至全国29个直属海关,北至黑龙江、南至海南、西至新疆,跨越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西南地区等26个省区市,这些地区的企业均可享受到青岛海关便捷的区域通关服务,青岛关区4万余家进出口企业也可选择上述地区口岸通关。

区域通关是指货物在进出口时,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向其属地海关申报,并在货物实际进出境地的口岸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的一种通关方式。今年以来,青岛海关在积极推广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的同时,全面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自今年11月起对海关AA类企业实行“属地申报、属地放行”,并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适用范围扩大至B类生产型企业的进出口货物,为企业通关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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