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是安国之策,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多年来,我国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总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既事关高校毕业生个人前途和家庭幸福,也事关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将其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近年来,围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区也结合实际制定了一些有本地特色的具体政策,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5月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推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落实责任、各方努力,加强引导、综合施策,提出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列入政府政绩考核内容,明确具体目标、工作措施和进度,把责任落实到地方、部门和高校,把工作做到前面,切实缓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困难,切实保障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并力争有所提高。
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人力资源部门更是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同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有关部门一道,不断完善政策、强化就业服务,努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就业更加充分”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要求。对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来说,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很大,特别是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继续加大,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就业任务更加繁重。
做好就业工作,需要深入广泛地宣传党和政府相关政策,用好用足各项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应,让高校毕业生和产能过剩中出现的下岗员工充分享受国家和地方的扶持政策,实现高质量的就业和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