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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3年12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合作社里找“钱”途 金山银山“转”出来
宜春力促土地规范流转
赖永峰 刘兴

本报讯 记者赖永峰 刘兴报道:隆冬时节,在江西宜春市万载县三兴镇闹坪村的蔬菜大棚里,万载有机芦笋合作社农民老刘笑得合不拢嘴:“现在家家发展有机农业,户户加入合作社,每天守守菜园子,一年下来都能赚10万元左右。”

这是宜春市促进农村土地规范流转在农户结出的“丰收果”。作为全国28个粮食主产区之一,近年来宜春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增强了农业农村发展活力,逐步形成了“一村一品、一方一业”的专业化生产格局。目前,全市农民合作社达2000余家,农合社成员达5.78万户,去年社员户均纯收入2.78万元,收入比一般农户多30%。

“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土地流转是关键,要确保规范有序。”宜春市农业局局长甘本新告诉记者,过去,农村土地流转无序,不少企业打着发展现代农业的幌子,四处收地倒卖;土地流转合同也很不规范,企业往往跟乡镇一级签完合同就算数,更有不少口头协议,农民毫无知情权和参与权;土地流转的价格评估机制也不完善,导致纠纷不断。

为解决这些问题,宜春市日前出台《关于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办法》明确提出,流转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截留、扣缴承包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流转款要直接拨付给流出土地的农户,土地流转后再流转的,必须征得土地流出方农户同意;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管理,要确保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到农户手中。《实施办法》还对流转方式、流转程序、价格评估、纠纷调处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如确定了出租、转包、互换、转让、入股5种流转方式;流转过程必须经过协商、审查、订立合同、备案、归档环节;专业人员对流转土地位置、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土地收益、人均收入、供求关系等因素进行评估,并提供底价指导。

宜春还着手筹建县乡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农村土地仲裁庭。“跨乡镇流转、流转期限3年以上和同一乡镇单宗流转面积200亩的土地流转行为,都要经过审核和备案,200亩以下的则由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负责。”万载县农业局农经站站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筹备负责人喻惟告诉记者,“县里准备把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设在县政府办证大厅,对流转土地进行统一登记、挂牌和审核。”

土地流转行为的组织化、有序化,为宜春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目前,宜春土地流转面积达108.92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总面积的21%;其中流转向专业大户、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有90.26万亩,占流转面积的82.87%。今年截至9月,全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完成销售收入20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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