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骁骏 童政报道:日前,广西出台《广西绿色和谐矿山建设规划(2011—2020年)》,要求充分运用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制定有利于促进资源合理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进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区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
《规划》指出,广西将先选择部分矿山作为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单位,2015年前建成绿色矿山并通过验收。2013年至2018年为自治区级绿色和谐矿山建设阶段,通过3年至5年的努力,力争到2018年底前,全区约100座矿山达到自治区级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基本条件。《规划》强调,矿山企业是绿色和谐矿山的建设主体。新建矿山应将建设绿色和谐矿山列入企业发展规划,在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成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审查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