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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2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交通部、河南、天津出拳整治公路“三乱”
推行规范文明执法 营造良好服务环境
本报记者 冯其予 姜 帆 王 伟

最近,先后发生在河南永城和天津宁河的两起公路“三乱”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本报记者针对两起事件调查采访了交通运输部及河南、天津有关部门。

迅速出拳整治问题

11月14日下午,永城市公路局流动治超执法大队、道路运输管理局运政执法大队7名执法人员,在省道324线六路环岛附近,违规拦截处罚严重超载货车豫N44116、豫N77893。车主温丽多次求情未果后服毒,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该事件被媒体披露后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

事情发生后,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派出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就执法过程中存在粗暴执法、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将永城市公路局流动治超大队7名执法人员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永城市政府及交通系统16名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分别给予撤职、降级、记过等处分;责令永城市人民政府、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分别向河南省人民政府写出深刻检查。

11月中旬,大货车司机在天津宁河县公路上,遭到运管、城管、路政的轮番罚款。货车司机到宁河县城管局投诉,工作人员提议买“罚款月票”,称买了票就可以走。事件经媒体曝光后,社会公众反应强烈,引起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认为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事发后该县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一是迅速彻查处置。宁河县委、县政府责成纪检部门成立专案组,对问题挂牌督办,要求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作出深刻检查,对两名涉嫌违规人员作出停职处理决定。二是迅速整改落实。严格对照路政管理相应法规,对停车场违规违法收费依法退还,要求执法部门全面整顿、规范执法。三是迅速对接新闻媒体。第一时间说明情况,最大限度减少负面影响。四是迅速开展执法教育。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转变执法理念,推动执法科学化和规范化。

深刻查找问题根源

河南省纪委、监察厅牵头组成的调查组初步认定,永城事件是一起典型的公路“三乱”案件。河南省交通厅副厅长刘兴斌承认,发生这一事件,“根源在于有关执法人员没有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没有真正把服务为民作为交通执法的根本落脚点”。该省交通公路执法体制执法队伍进人无序、超员严重,经费保障不到位,导致多头执法、以罚代管、以罚养人等问题的发生,个别县(市)情况比较严重。

“河南永城等地曝光的公路‘三乱’问题,既有体制机制等深层次原因,也有机构和人员膨胀、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但根本原因还是官僚主义思想作祟”,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在日前召开的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河南省副省长赵建才说,针对公路“三乱”现象,省里将从执法体制、机制着手进行改革,着力探索解决公路治超这个“顽症”。要全面抓教育培训,抓持证上岗,抓行为规范;要从理顺管理体制入手,让权力阳光运行;要斩断利益链条,将治超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清除以罚代管思维。

天津宁河罚款月票事件被曝光后,天津宁河县县委书记李树起、县长张炳江表示,教育监管不到位导致执法部门和执法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不能带着感情为群众搞好服务,追求部门利益,与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存在很大差距,要围绕“四个不放过”进行整改:坚持认识不到位不放过,坚持责任不追究不放过,坚持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坚持机制不健全不放过。

着力整改求实效

“罚款月票”事件出现后,交通运输部于12月10日起,在全国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活动,并向全国交通系统宣布了禁止违规上路检查执法、禁止无执法资格人员上路执法、禁止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只罚款不卸载、禁止为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办理“罚款年票”“罚款月票”等10条禁令。

据悉,交通运输部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和暗访,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杨传堂表示,各地也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落实执法经费财政预算保障制度;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规范公路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快出台和完善治超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健全治超责任倒查及追究机制。

河南决心从源头治理公路“治超”难题和公路“三乱”。永城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在全市执纪执法部门集中开展“转作风正法纪提素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市执纪执法部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纪律作风集中整治活动。天津宁河县也表示,将按照相关会议精神的要求,摒弃部门利益,促进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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