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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2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银行服务收费须合规
莫开伟

近日,不少银行发出公告,声称将对短信通知服务、IC借记卡工本费等一些项目进行收费。

多年来,银行因服务收费项目多,颇受社会诟病。为此,相关部门出台了相关银行服务收费制度规范,尤其在银监会发布《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之后,银行收费项目有所减少,收费秩序有所好转。当前,银行服务项目收费为何又现增多迹象呢?

银行拓展中间业务研发需要投入成本,适当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也在情理之中。但银行毕竟不是一般的企业,服务项目收费更要符合规范,应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让公众知晓并作出取舍。

长期以来,我国的银行主要靠存贷款利差来赚取利润,处于强势地位,在贷款利率定价及贷款发放条件要求上,银行具有绝对话语权,银行信贷养成了“嫌贫爱富”、“重大轻小”的坏习惯,并且缺乏危机意识和转型意识。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渐进式利率市场化改革,银行存贷息差收窄,利润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为继续以前的“舒服日子”,一些银行便在服务项目收费上动起脑筋。

针对银行服务项目收费的回潮及其是否合规,有关职能部门不能无动于衷。一是应对银行宣布增加的收费项目进行审核,看是否符合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其中不符合政策规定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对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利用竞争机制倒逼银行在收费定价上更加审慎。二是落实收费听证制度,将银行服务项目收费向社会进行公示,及时广泛征求消费者的意见。三是加紧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具体细则,建立更加成熟的金融消费秩序,让金融消费者在银行收费中具有更多话语权和议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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