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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2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绥芬河成国内首个卢布使用试点市
首次允许一种外币行使与主权货币同等功能
倪伟龄

本报讯 记者倪伟龄、通讯员张文羽报道:日前,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已正式被国务院批复为中国首个卢布使用试点市。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允许一种外币在中国某个特定领域行使与主权货币同等功能。

绥芬河享有中俄贸易“国境商都”的美誉,是中俄陆路贸易的重要通道,对俄贸易额占全国十分之一。特别是随着中俄贸易不断升温,俄方旅游购物人员激增,卢布现钞使用量逐年增大,不得不依靠民间市场进行卢布交易。据中国人民银行绥芬河支行工作人员介绍,成为卢布使用试点市后,将有利于卢布交易市场的规范化,使交易从“地下”转为“地上”。

今后,卢布可以在绥芬河自由存取,俄罗斯客人可以使用卢布直接购物、吃饭甚至打车。青云市场的业主李女士告诉记者:“以往都要到黑市上进行卢布交易,既不安全也不方便,现在可以在银行直接兑换,方便多了。”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新举措有助于人民币和卢布之间的汇率形成机制,促成人民币与卢布直接汇率的形成,为对等推进人民币在俄罗斯相关城市流通使用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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