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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2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鼓励集群化发展
广东63条措施扶持中小微企业
庞彩霞 张建军

本报讯 记者庞彩霞 张建军报道:继中小微企业“50条”之后,日前广东发布《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从专项资金、税费优惠、融资服务、科技创新、开拓国内外市场等多个方面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以促使民营企业加快成为支撑广东经济内生增长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力量。

据悉,广东此番出台的《意见》,围绕打造“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的企业生态,提出扶持中小微企业以及民营骨干企业发展措施,涉及财税优惠、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市场开拓、示范基地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多个方面。《意见》在继续深化执行《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50条”的基础上,专门针对中小微企业补充出台13条措施,明确加大中小微企业税费优惠、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广东将积极促进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推动建设中小微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创业投资机构,引导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和开放性的专业化技术服务;支持建设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服务机构,完善区域孵化服务网络;并鼓励各地建设特色产业园,促进中小微企业集群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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