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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2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政绩考核要突出科学发展的导向
新华社评论员

政绩考核,关系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评价,关系干部选拔的价值导向,是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指挥棒”和评价工作成效的“度量衡”。根据客观实际科学制定考核标准并有效实施,对于选贤任能以及推动党和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组部日前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以言简意赅的八条内容,集中体现了党中央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政绩考核工作的鲜明导向,凸显以科学发展观的标准和要求评价政绩、推动工作的坚定决心。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的重大举措。

治国理政,说到底要有好成绩,要拿得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造福人民群众的过硬政绩。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如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打造中国经济的精彩“第二季”;如何在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条件下,实现发展的可持续;如何化解社会矛盾、回应群众关切,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如何加强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巩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我们面临一系列新的问题、矛盾和考验,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格外繁重,以更加科学完善的政绩考核制度来引导、提高各级党政部门施政的科学性、有效性,创造更多符合科学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的政绩,尤显紧迫和必要。

这次改进地方政绩考核工作的一个显著变化,就是突出了政绩考核的科学发展导向,强调考核“要看全面工作,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实际成效,看解决自身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成效”。这既是对唯GDP倾向的纠偏,也是对“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有力落实。从“对限制开发区域不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加强对政府债务状况的考核”,到“加强对政绩的综合分析”,再到“制定违背科学发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通知》从指导思想、具体标准、实施办法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全面构建起一整套符合科学发展思路的政绩考核制度,为提高各级党政机关执政水平和治理能力,提供了鲜明制度导向和有效激励。

“发展是硬道理”,但不能简单等同于“GDP增长率是硬道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唯有全面认识持续健康发展和生产总值增长的关系,防止把发展简单化为增加生产总值,一味以生产总值排名比高低、论英雄,树立科学的政绩评价新导向,才能有效抵御急功近利的诱惑,克服短视折腾的干扰,纠正“新官不理旧账”的偏颇,提升统筹兼顾的能力,坚定“一张好蓝图抓到底”的决心,给正确政绩观落地生根提供深厚土壤,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转变观念,重在落实。树立政绩考核的新导向,需要各地区各部门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抓紧清理和调整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指标,完善考核制度。时近岁末,各地区各部门要把《通知》精神贯彻到即将开展的年度考核之中,调整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完善考核结果运用,切实推动发展观念和发展方式转变。 (新华社北京12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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