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经济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2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别夸大“农地入市”效应
周琳

眼下正是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闲时节,但沪深两市的土地流转概念板块却没“闲着”。数据显示,11月份,A股土地流转概念板块多只股票大涨。甚至与此前大热的页岩气概念板块、上海自贸区概念板块相比,土地流转概念板块的涨幅还要高出一截。

政策利好是推动土地流转概念股上扬的重要因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落实这一政策将有利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市场规范发展,带动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据估算,目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城市建设用地的2倍多,其中“大头”是农民宅基地。一旦土地确权登记、户籍改革等配套制度健全之后,激活入市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将带来全新的广阔市场。

在没有配套的细则出台之前,不应过分炒作“农地入市”的集聚效应。这是因为,一方面,从可持续发展角度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城市建设用地的性质不同,能入市的总量有待进一步测算。可以预见,在政府合力规划和筹措下,并不会有大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集中涌入二级交易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农地入市”当有序进行。今后大中城市要扩大土地供给,要靠多挖掘城市自身存量土地,对“农地入市”利好当理性看待。

另一方面,对广大农村地区来说,“农地入市”利好能否显现尚需具体分析。三中全会的改革指向很明确,即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等农村集体经营土地进行有限制地操作。这对城市建设用地缺乏地区,尤其是一、二线城市利好相对明显。但对没有城市建设用地需求的纯农业地区来说,几乎沾不到“蛋糕”的边。还有人担心,出让宅基地的农民进城后会出现城乡两头“无处落脚、没有认同”的现象。在土地收益没有得到切实保障和户籍、医疗等配套政策未完备的情况下,农民心中自然有数,会反复权衡自己的利害得失。

总体看,如果入市后“农地”实现“非农”用途,政策操作会慎之又慎。在这一过程中,要毫不动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决杜绝一味夸大政策利好、以集体之名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