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6日讯 记者崔文苑报道:近日,中央财政向吉林、广西、海南3省区下拨1.11亿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据了解,10月31日,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发生5.5级地震,此后又发生一系列余震,造成严重损失。11月10日以来,今年第30号台风“海燕”给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造成严重损失。此次下拨资金用于帮助吉林松原市“10·31”地震灾区和广西、海南“海燕”台风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