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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2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民政部负责人详解深化民政事业改革
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记者陈郁

本报北京12月5日讯 记者陈郁报道:国务院新闻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副部长姜力、窦玉沛介绍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民政事业发展的有关情况。

李立国表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要着眼于加快社会组织有序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社会组织发展和发挥作用的良好社会环境,支持社会组织在各领域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为此,民政部将采取6方面措施:实施4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在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上取消不必要的审批,下放权限;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在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的同时,加强和改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自身能力;优化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和积极发挥作用的社会环境。

“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4类社会组织,可以依法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不再经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和管理。”李立国表示。目前,4类社会组织的直接登记工作在全国层面和地方各级层面正逐步试点和铺开,并有序进行。而已经成立的4类社会组织与原有业务主管单位脱钩还要有一个过渡期。为此,民政部正在修订《社会团体管理条例》,下一步还要修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条例》,将按照修订的条例依法有序完成原有社会组织的过渡工作。

“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工作,由发改委、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研究方案,已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有关方面意见。争取在明年1月份之前,在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中选择100个左右的单位进行试点,明年铺开实施试点工作。在试点基础上,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到地方各个层次的行业协会商会,都要抓紧做好有序脱钩工作,争取到2015年底前实现真正脱钩。”李立国说。

“要通过简政放权、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活力,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窦玉沛表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对于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的众多优惠扶持政策,民政部目前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意见》的配套政策。

民政部将确定部分地区进行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力争在优惠政策方面再取得突破。同时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进行市场化改革,对于新建的公办养老机构,原则上实行公建民营,并一步推动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

“在发挥政府作用方面,要加快建设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保证好基本,兜住底线;推进建立福利服务制度;加强监管。”窦玉沛表示,“推动地方政府对建设服务设施进行补贴,形象地说叫‘补砖头’。同时对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的运营进行补贴,形象地说叫‘补床头’。现在重点要推进的是要‘补人头’,补到老年人自己身上来。在这方面,我们已积极推动地方对困难老人给予高龄津贴、服务补贴、护理补贴。到目前为止,有18个省份建立了80岁以上的老年人的高龄津贴,有22个省份建立了服务补贴,还有3个省份建立了护理补贴。通过‘补人头’,让老年人有钱买服务,不仅满足自身服务的要求,同时也能够带动老年消费的形成,带动老年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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