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长园集团公告称,7月至10月,长园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共收到政府补贴3864万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其中的3434万元政府补助计入2013年度的营业外收入,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中的430万元政府补助确定为递延收益,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的年限进行确认,计入当期损益。 (古 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