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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2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工商部门
推动贯彻落实新《商标法》
刘永

本报讯 新《商标法》将于明年5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推动贯彻落实新《商标法》,中国工商报社近日举办培训班,对新《商标法》在诸多方面发生的变化,如立体标志可注册商标、侵权赔偿额扩大到间接损失上、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受到遏制、工商部门可直接销毁侵权商品,以及驰名商标使用的变化等,进行集中解读与相关实务培训。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贯彻实施新《商标法》,需要政府、企业、市场、社会加强协同配合。工商部门作为商标注册和管理部门,要以贯彻落实新《商标法》为契机,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进一步提高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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