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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2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银行“短信通知”收费是否“霸王条款”
本报记者 温济聪

农行北京分行发布公告称,从12月1日起收取个人消息通知服务费,这意味着北京地区工、农、中、建4大国有商业银行全部收取交易短信通知费。为何多家银行纷纷收取短信通知服务费?短信收费是不是“霸王条款”?

“现在农行也要收取交易短信通知费了。我不常用这个借记卡,每月交2元短信通知费太不划算。”在农行骡马市支行营业大厅,小何正在取消“短信通知”业务。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期像小何一样前来取消“短信通知”业务的客户不少。

近日,农行北京分行公告称,主要以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对个人客户进行的通知服务,即个人消息通知服务费,从12月1日起按每账户每月2元的标准收取。截至目前,工、农、中、建总行均已制订短信提醒费用收取标准。

“这项针对个人借记卡消息通知的服务在北京地区收费并非新增,而是此前北京分行执行的免费使用这一优惠到期,收费也是依据相关规定收取。”农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银行来说,短信业务费显然是一个保证固定收入的“香馍馍”。但对不少用户来说,感觉又遭遇了“霸王条款”。

“就好比去银行办理业务,需要身份证和密码验证,短信则是一种离柜验证形式,不应将产生的支出成本转嫁给用户。”市民小何说。

为何银行开始“跟风”收取短信通知服务费?金融搜索平台融360的信贷专家徐瑾认为,“首先是银行结束粗放经营时代。”目前多家银行的借记卡和信用卡发卡量都在千万级别以上,在跑马圈地的粗放式经营时期,银行愿意向客户让利,使客户养成刷卡习惯。因此短信通知不收费有一定的战略价值,但是一旦发卡量超千万,信用卡经营则有向精细化运作转型的必要。银行还会考虑通过此项中间业务而增加盈利。

徐瑾认为,短信提醒业务虽然是一种可选服务,但是客户一旦养成习惯后,很难选择取消此项服务,因为没有提醒的话,如被盗刷等经济损失将由持卡人承担。

“银行在收费方面都是单方面通知,没有任何商讨余地,这种绝对的话语权主要源于其自身强势的垄断地位。”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徐洪才认为,短信收费应属“霸王条款”,银行不应该再与老百姓争利。

“这不仅是每月收费2元的事,而是4大行等国企社会责任的问题。国有银行要想成为受百姓尊敬的企业,就要增强自身的‘软实力’。”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其中,通知排在合同附随义务之首,在原则上应当免费。刘俊海表示,银行卡消费安全隐患一直是用户所担心的问题,如果没有短信交易提醒,借记卡被盗刷钱消费者都无法知晓。从银行对消费者账户安全保护义务来说,这也是应该的。

融360总裁叶大清认为,发展普惠金融和推进互联网金融创新是为让金融消费者能享受更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银行收取短信通知服务费,与这一精神不太吻合。他认为,面向全体持卡人的刷卡消费,无论金额大小银行都应当提供短信通知服务,而且是免费提供。

有专家认为,要整治银行的乱收费“霸王条款”,一方面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制订明确的标准,从根本上清理不合理收费,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还应深化金融改革,破除垄断,降低银行业市场准入门槛,通过加强竞争,倒逼银行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技术升级等环节加大投入成本,以便提供低收费甚至免费的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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