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西气东输一线正式商业运营以来,我国天然气管网设施建设、资源勘探开发程度、市场发育状况等取得了很大进展,天然气产业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许多改革任务,这对推动天然气产业链向竞争性结构演变提出新的要求。
首先,要扩大上游天然气资源开放,建立多样化具体实现形式。近年来,我国在非常规天然气资源向石油公司之外开放上,有了新突破。但控制常规天然气资源、相对优质非常规资源的,仍主要是国有石油公司,这就使得潜在资源转化为现实资源的动力不足。为化解这一矛盾,需要加快上游存量资源的开放步伐,引入新的市场主体、创新原有市场主体形式,形成与不同资源品种、类型相适应,在不同层面市场主体有适度竞争性的格局,增加上游资源勘探开发、生产活力。
《决定》提出:“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在落实上,应该制定新的制度规则,对已获取的矿权制定时效性,实行矿权合同管理,建立矿权交易市场,在天然气产业链上游环节实现可竞争性。国有资产运营可转型为国有资本运营,现有主要国有石油公司将主动针对获取的可分割矿权,建立更多与矿权相适应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其次,推动天然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从生产商分离出来的制度建设。从目前看,天然气生产商一体化建设运营天然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体制,对天然气产业链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决定》提出:“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这是第一次明确涉及天然气产业链管道等基础设施的改革目标。
从中国天然气产业链的发展阶段看,天然气生产商或供应商同时运营管道等已建基础设施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对管道等基础设施的运营业务实行独立核算,并接受独立审计,按照政府制定的统一规则,为第三方提供非歧视接入服务。对新建管道等基础设施应当单独设立企业,允许包括民营资本等多投资主体的准入,直接实行网运分开。以后逐步探索网运分开的高级实现形式。国家对管道等基础设施服务的政府定价进行统一规范,特别是制定合理的管输价格标准,并明确实行网运分开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第三,加快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天然气产业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后,由于煤、油等替代能源价格市场化步伐加快,而天然气价格受到政府管制,使天然气进入长期比价严重偏低局面,天然气产业链结构化改革进展缓慢。《决定》提出:“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今年7月的天然气价格调整,从增量气的价格水平看,调价幅度从未有过,极大提升了以价格手段对供求失衡的调整作用,但存量气与替代能源的比价仍偏低,应尽快实现价格并轨。
从历次居民用气价格管理制度和气价格水平的变化看,均以上游价格调整为改革动力契机,涉及上游价格欠账调整和阶梯价格等制度建立。在此过程中,需切实保证居民基本用气需求支出增速低于平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通过补贴使低收入群体支出不增或少增。从不同区域天然气价格水平看,西部地区特别是产气区价格水平偏高问题,可以通过提高资源税税率加以缓解。要通过加快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主要以市场化的方法减少非常规天然气资源开发对财政补贴的依赖。
(作者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