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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2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监总局
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程序
王轶辰

本报北京12月2日讯 记者王轶辰报道: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出台了《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有关问题的规定》。

规定明确,对于中央企业发生的事故,事故发生地的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提级调查。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开展事故调查确有困难的,可以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提请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提级调查。

规定指出,事故调查组应当在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的基础上,分清事故责任,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严肃的处理意见,杜绝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失之于慢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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