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 闻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4下一版 2013年12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股“三高”问题将得到抑制
□ 何 川

倏然间,IPO停滞已经一年有余。一年来,市场对完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呼声不绝于耳。今年6月,证监会曾就《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经过多次酝酿后,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新鲜出炉。

整体来看,《意见》的亮点很多。比如,审核理念的市场化转向,监管部门对新股发行的审核重在合规性审查,企业价值和风险由投资者和市场自主判断。又比如,发行价格、发行方式的市场化转向,监管部门不再管制询价、定价、配售的具体过程,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确定发行时机和发行方案,并根据询价情况自主协商确定新股发行价格,等等。

种种改革措施表明,新股发行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已进入快速通道,这也意味着股票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迈出了重要一步,对此前漏洞层出的A股市场来说尤为不易。这意味着新股发行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超募额的“三高”问题将会得到抑制,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好地保护,股市的定价功能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需要指出的是,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注册制也不是简单的登记生效制,更不是垃圾股可以随便发了。它强调的是,审核方式要改革,把市场的归还给市场,更好地厘清和理顺新股发行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可以预见,随着后续一系列的配套改革措施的出炉,IPO将再度重启。而随着停滞一年多的IPO正式开闸,股市将有“源头活水”,市场投融资双方将重新获得平衡。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