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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1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央企使用正版软件需要机制保障
——访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
本报记者 金 晶

推进使用正版软件是一项长期任务,国资委从制度、管理机制、预算等方面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保障。通过集中采购等一系列措施,降低了软件采购价格,提高了企业采购正版软件的积极性,形成了使用正版软件的良性机制。

随着我国软件正版化工作逐步向纵深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业开始建立使用正版软件的长效机制。日前,记者就推进中央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采访了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黄淑和。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国资委推进中央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总体情况?

黄淑和:从2006年开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按照“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工作原则,分阶段推进各级中央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概括地说就是“四加强一探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国资委的要求下,各中央企业都成立了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所属企业也逐级落实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了自上而下的工作机制,保障了中央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扎实推进。

二是加强规划实施。国资委分阶段制定并实施中央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路线图”。2008年制定了“3年规划”,到2010年底基本实现了中央企业所属三级以上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到2013年又制定了中央企业使用正版软件“3年目标”,要求各中央企业到2015年底全面实现中央企业使用正版软件。

三是加强工作指导。国资委每年根据工作规划安排和上年度工作情况,结合部际联席会议工作部署,制定推进中央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年度工作安排,指导企业进一步加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四是加强业务培训。从2007年开始,国资委联合国家版权局,每年举办1期至2期推进中央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培训班,对相关人员进行版权知识、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培训,还邀请优秀企业介绍工作经验。

五是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从2009年起,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国资委在中央企业范围内建立了正版软件集中采购工作机制,由中央企业有关专家组成谈判组,与国内外主要软件厂商开展谈判确定采购价格后,由中央企业自主开展采购。

目前,中央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中央企业所属三级以上子企业已经实现使用正版软件;81家中央企业所属单位被评为“全国软件正版化工作示范单位”。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国资委在建立中央企业使用正版软件长效机制方面的情况?

黄淑和:推进使用正版软件是一项长期任务,因为正版软件使用是动态变化的,即使本年度全部使用了正版软件,第二年企业进行了并购,使用正版软件的状态就可能发生变化。另外,软件也有一个升级的问题。所以国资委一直要求中央企业建立完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长效机制,从制度、管理机制、预算等方面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保障。前面讲的正版软件集中采购,就是建立使用正版软件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集中采购,降低了软件采购价格,提高了企业采购正版软件的积极性,形成了使用正版软件的良性机制。

此外,国资委还从两个方面不断推进中央企业使用正版软件长效机制建设。一是要求中央企业建立完善的软件资产管理制度,通过软件资产管理制度,规范正版软件采购、使用和管理,对集团及所属各级企业正版软件购买和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统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要求中央企业加强经费保障,把正版软件的采购、维护经费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做好软件采购落实工作。从统计结果看,75%的中央企业建立了软件资产管理制度,95.69%的中央企业把软件采购经费纳入了年度预算。可以说,中央企业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有明显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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