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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1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发展改革委:成品油价格“三连跌”后首上涨
记者林火灿

本报北京11月28日讯 记者林火灿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今日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60元和15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升分别提高0.12元和0.13元,调价执行时间为11月28日24时。这是今年实行新的成品油价格机制以来,国家成品油价格经历首个“三连跌”后的首次回升。

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475元和7645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供交通和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8875元和8045元。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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