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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1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部门发布意见:推进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招生
记者韩秉志

本报讯 记者韩秉志报道: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要深入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意见要求明确改革目标,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意见指出,坚持招生制度改革为人才培养服务的方向。积极推进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考试、分类招生。建立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的选拔标准,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重点考查考生综合素质、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拓宽和规范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渠道。

意见鼓励培养单位加大校企合作力度,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协同创新”的原则,选择具备一定条件的行(企)业开展联合招生和联合培养,构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多元一体的合作培养模式,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意见还提出,支持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和培养单位结合行(企)业和区域人才需求,开展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树立专业学位特色品牌。案例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等改革试点成效将作为培养单位申请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及专业学位授权点定期评估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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