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港澳台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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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3年11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陆设14家两岸投资争端解决机构
记者廉丹

本报北京11月27日讯 记者廉丹报道:在今天举行的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范丽青表示,两岸投保协议生效后,双方按照协议规定指定了两岸投资争端解决机构。大陆方面投资争端解决机构共有14家,包括贸促会调解中心以及福建、浙江、广东、湖南、陕西、厦门等6个下属调解中心,贸易仲裁委员会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及上海、西南、华南、江苏、山东、湖北等下属的6个办事处。这些机构将为调解、解决投资者与投资所在地一方的投资补偿争端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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