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必须加快社会事业改革,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为社会提供多样化服务,更好满足人民需求。
如何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的着力点在哪里?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主任、教授龚维斌认为,社会事业领域制度改革创新是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社会权利的重要手段。
1.着眼于公平正义
改革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让全体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普通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是社会发展进步最重要的标志,也是衡量改革发展成效最重要的标准
记者:如何认识和怎样保证三中全会提出的“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龚维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焦点问题。三中全会对此作出了积极回应,并对教育、就业创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等社会事业的重要领域和重点方面进行了更加深入细致的部署,重点更加突出,措施更加具体。
例如,在教育方面,提出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在就业创业方面,提出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在收入分配方面,提出要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在社会保障方面,提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改革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让全体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普通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是社会发展进步最重要的标志。在收入分配方面,三中全会提出要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在社会保障方面,提出基础养老金全国实现统筹,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等等,都与普通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2.着眼于提高质量
社会服务总量不足、质量不高是引发普通群众感觉不公平的重要原因之一。三中全会坚持在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提高社会事业的质量,以更好地满足各方面群众的多样化需求
记者:面对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更多、更高的新需求,三中全会提出,努力为社会提供多样化服务。如何实现“多样化服务”的提供?
龚维斌:当前,人民群众对社会事业领域的新期待新要求,既包含公平正义的内容,也包含扩大数量、提高质量的内容。社会服务总量不足、质量不高是引发普通群众感觉不公平的重要原因之一。三中全会坚持在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提高社会事业的质量,以更好地满足各方面群众的多样化需求。
在教育方面,提出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要求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质。这是针对多年来应试教育中存在的轻视学生身心健康和人文素质培养的弊端而提出的。此外,职业教育中提出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在就业方面,首次把就业与创业并列提出。实际上,创业就是更高水平的就业。要求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勇于创业新机制。
在收入分配方面,提出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增长机制。第一次提出知识参与收入分配,体现了对知识产权、技术成果的尊重和保护。
在社会保障方面,提出要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
在医药卫生方面,提出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改革医保支付方面,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3.着眼于制度创新
经济发展是社会事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经济发展就不会有社会事业的发展。但经济发展不会自然、自动地带来社会事业和民生的相应改善,这就需要在实践中鼓励和推动体制创新,向地方放权、向社会放权
记者:如何在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中,处理好经济与社会的关系?如何正确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三种力量的作用并妥善处理三者之间的关系?
龚维斌:社会事业领域制度改革创新是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社会权利的重要手段。在教育方面,《决定》提出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目的是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缺陷,给学生更多的选择机会。此外,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这些明确而具体的考试和招生制度改革,将给学生以更多个性化发展的空间。在医药卫生方面,提出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这将有利于更好地配置和利用医疗资源。
经济发展是社会事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但是经济发展不会自然、自动地带来社会事业和民生的相应改善。如何处理经济与社会的关系,如何正确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三种力量的作用并妥善处理三者之间的关系,一直是我国社会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在经济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曾经简单地用市场化的办法来推进社会领域的改革,造成了社会事业领域过度追求经济效益的局面,背离了社会事业的公益属性。有鉴于此,党的十七大以来,一直强调在社会领域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但是,政府主导并不等于政府包办,还需要充分利用社会和市场的资源和力量,共同推动社会事业发展。
三中全会致力于社会事业发展体制创新。在教育方面,提出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在医药卫生方面,提出鼓励社会办医,社会资金可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在社会保障方面,提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和监督,完善慈善捐助免税制度等,这些举措都体现了政府向地方放权、向社会放权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