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广东深圳和东莞采访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由于两地所处的位置以及各自固有条件不同,在改革的思路、设计及所循的“路线图”上也自然有所不同。但是,改革的目标一致、成效一致,都极大地激发出民间投资的创业热情,有效提高了行政效能,有力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市场、为群众,乃至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变化令人欣喜。除了新增市场主体数量和新增企业注册资本金的大大增长、营商环境的大大改善以外,工商登记效率也大幅提升。例如,在两个试点地区的工商登记窗口,群众等候时间不超过1小时,执照一般在1个工作日发出,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在对政府部门行政效能的满意度调查中,深圳市的工商登记位列前茅,群众满意度最高。
而谈到此项改革为政府部门带来的变化,两地的同志都说,是“观念上的改变”。
行政效能大幅提升,这是令群众拍手称快的事,但对政府部门而言却无形中增加了不少负担,例如限时办结,例如“宽准入”之后的“严监管”,还有“一窗口”受理之后的多部门后台流转与协调。实际上,“一窗口”受理之后,所有该走的程序照样在走,只不过从前台转入后台,从改革前的办事群众自己跑路转变为政府部门“跑路”。群众的负担减轻了,政府部门的工作压力着实变重了。
在此前提下,就需要转变观念,以国家的发展大局为重、以满足群众的需求为重,将工作流程设计由“以我为主”转向“以群众为主”,促进“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促进政府部门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明晰责权范围,强化部门间的协同监管,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同时,进一步划清政府、市场和企业之间的界限,政府管好该管的事情,充分调动市场和企业的积极性,激发市场活力。从已有的试点经验看,改革的倒逼机制促进了观念的转变,而观念的转变,又反过来作用于改革,促进了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