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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1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淘宝网购物——
台消费者有望用新台币付款
周剑

本报讯 记者周剑综合报道:为协助台湾银行业争取电子商务新商机,台湾金融主管部门已加速研拟两岸跨境金流业务的开放,预计最快明年农历春节前定案。届时台湾消费者将可直接使用新台币付款,购买淘宝网商品。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目前台湾玉山银行及第一银行已分别与大陆淘宝的支付宝和腾讯的财付通合作,但只能让大陆消费者通过网购购买台湾的商品;而目前台湾消费者在淘宝网购买大陆商品付款手续繁杂。为此,台湾银行业者积极向主管机关沟通,希望能开放台湾的银行担任代收代付行,处理台湾消费者在淘宝网上的支付行为,达成“双向开放”的目标。

台湾金融主管部门对此持正面看法,但因涉及新台币、人民币的换汇问题,因此还有待该部门的进一步审核。按目前进度预估,台湾消费者最快明年农历春节前可直接使用台湾的银行账户,以汇款方式在淘宝网付款。

台湾银行业高层表示,该案通过后,台湾消费者可利用广布在各地的ATM将购物款以新台币汇至有资质的台湾本地银行,和现有的岛内网购模式一样简便。由于有台湾的银行担任代收代付行,商品交易的后续处理如退换商品等将更有保障。

据台湾方面估计,台湾电子商务的产值在2015年将突破1万亿新台币。台湾交通大学教授叶银华指出,电子金融是台湾经济发展的另一个重点方向,长期来看一定要走向跨境金融服务,台湾应在此方面有更多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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