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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1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非法集资犯罪持续高发
有关部门将加大联合防范打击力度
许跃芝 钱箐旎

本报北京11月25日讯 记者许跃芝 钱箐旎报道: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今天召开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座谈会。记者在座谈会上获悉,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我国非法集资犯罪持续高发、逐年上升。对此,各有关部门将加大联合防范打击力度,进一步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犯罪的猖獗势头。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介绍,当前,许多非法集资活动打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金融业务创新”等旗号,以高收益、高回报为诱饵,形式多样、手段翻新,更加隐蔽且欺骗性更强,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趋势:民间借贷诱发非法集资案件在一些地方或行业仍会高发;一些中介机构参与非法集资,风险集聚;农业专业合作社类非法集资风险开始上升;P2P平台等网络借贷诱发非法集资将成为新的案件高发点;股权投资领域非法集资活动一直比较活跃,陈案风险很大;银行业金融机构个别工作人员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显现。

针对资本市场中出现的非法发行股票活动,即“原始股”骗局,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主任瞿秋平提醒,广大投资者一定要认清“原始股”骗局的本质和危害。首先应详细查验中介机构及发行公司的营业执照、工商注册信息等相关材料,特别注意核实中介机构是否具有证监会批准的从事证券承销、代销等业务的资质。其次,应特别关注中介机构或发行公司发行和转让股票的方式和范围,对所谓“境外上市”的公司,应核实其上市地区、挂牌市场等情况。

刘张君表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要标本兼治,一方面将严厉打击、依法惩处犯罪分子,以警示和震慑;另一方面要强化防范和预警,加强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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